2015年5月7日 星期四

「爭鮮」偷吃步 進口鮭魚偷跑加工違法


食不安心!連鎖迴轉壽司店「爭鮮」上月底進口1批「大西洋鮭及多瑙河鮭」共3023公斤,因屬生鮮食品需冷藏,4月30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方便該批海鮮在取得輸入許可前,得先置於業者指定的倉庫冷藏避免腐敗,業者雖於5月2日下午6時取得輸入許可,但桃園市衛生局人員於同日下午6時前到存放倉庫複查該批食品,發現業者已「偷跑」,擅自拆裝分切、加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程序規定,處爭鮮1年內不得再申請具結先行放行。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指,業者進口的食品若符合易敗壞或變質、檢驗時間超過5天或抽樣困難等條件,向該署申報查驗時可申請具結先行放行,爭鮮該批鮭魚循此管道於4月30日移置指定倉庫冷藏,等待該署檢驗合格發出輸入許可,依規定桃園市衛生局在24小時內前往存放倉庫初查合格,並回報該署,但5月2日再次前往該倉庫複查時,即發現爭鮮違反規定擅自拆裝加工,依法除沒收保證金外,處爭鮮1年內不得申請具結先行放行。若爭鮮要進口生鮮食品,須透過其他業者向食藥署報驗申請。

他說,爭鮮進口該批鮭魚有取得輸入許可,代表檢驗合格,但偷跑行為仍屬違法,桃園市衛生局正在調查爭鮮該批鮭魚在取得輸入許可前,有無販售行為,若爭鮮不只偷跑還偷賣,依法可處販賣價格1~20倍罰鍰。

王德原解釋,依現行規定,若業者進口生鮮食品從桃園報驗,申請具結先行放行後,可移置業者指定的倉庫冷藏保存,但在取得輸入許可前,不得移動、啟用或販賣,他坦言,過去也有類似爭鮮先偷跑違法的零星個案,至於爭鮮過去1年內進口多少批生鮮食品、是否有檢驗不合格情形,目前還在了解中。

上月底才爆發海關人員與桃園市衛生局僱員聯手包庇進口農漁產品的不肖業者醜聞,將應封存銷毀的甜蝦、綠蘆筍,私下載運出海關販售牟利,現又發生爭鮮在未取得輸入許可前,到倉庫擅自拆裝加工,本意是方便業者的具結先行放行政策,恐因業者得以自由盡出存放食品的倉庫,而發生偷跑偷賣的管理漏洞,若事後證實檢驗不合格,民眾恐因業者偷賣而吃下問題食品,王德原強調,將儘速與衛生局研商如何加強具結先行放行的管理。(蔡明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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